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要求,編制本指南。
一、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
按照《衡陽市政府公開信息編寫規(guī)范》和《衡陽市政府公開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》規(guī)定,分類和編排信息。
二、獲取方式
㈠主動公開
1.公開形式
本機關主要通過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。
同時,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:
通過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雜志等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,制作印刷品公開政府信息。
2.公開時限
以本機關名義發(fā)布及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政府公開信息,自發(fā)布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方式予以公開。
㈡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,向本機關提出申請。
1.受理機構
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衡東縣國土資源局。
2.申請形式
⑴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(包括數(shù)據(jù)電文形式)的申請。
申請人提交書面《申請表》確有困難的,可口頭提出,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。
⑵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(lián)網(wǎng)提交的申請。
申請人在中國衡東黨政門戶網(wǎng)(http://xinyueshopping.com)上填寫《申請表》并提交。
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,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、明確,如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(fā)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。
3.申請辦理
本機關收到《申請表》后將及時辦理,能夠當場答復的,將當場答復;不能當場答復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。如確需延長答復期限,將告知申請人。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素不完整、不準確,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,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;對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,將及時告知申請人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
名稱:衡東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
辦公地址: 衡東縣洣水鎮(zhèn)文沖西路18號
辦公時間:上午8:00-12:00;下午2:30-5:30
聯(lián)系電話:0734-5222463
傳真:0734-5232111
電子郵箱:wcs40@163.com
四、監(jiān)督與投訴
公 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本機關投訴電話舉報。投訴電話:0734-5222463,傳真號 碼:0734-5232111,通信地址: 衡東縣洣水鎮(zhèn)文沖西路18號 ,郵政編碼:421400。接待投訴時間:上午8:00-12:00;下午 2:30-5:30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公 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向衡東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信息公開科舉報。監(jiān)督電話:0734-5222463,傳真號碼:0734-5232111,通信地址: 衡東縣洣水鎮(zhèn)文沖西路18號,郵政編碼:421400。接待投訴時間:上午8:00-12:00;下午2:30-5:30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(guī)定,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。
本指南將適時更新。
2019年8月17日